他看着庭中落花,低声说道:“传旨,下令征南营四部速归王都,限十日之内到,违者按军法处置!”
“另外,立即清查王都五街八坊,凡有宣扬投秦之言者,缉拿问斩!”
“查南方十三郡士族名册,凡有赴秦者,全族削籍,祖庙除名!”
“谁敢再说投秦者,一律视作叛国!”
话音落下,几名中官低头应命,快步而去。
南越王站了许久,忽然问身边老宦官一句话。
“你说,若我真下令杀十万百姓……会不会就没人敢投秦了?”
老宦官跪下,颤声说道:“陛下……秦国不战而取,杀之无益,只会逼得天下寒士尽归其门!”
“再杀,便是灭国!”
南越王一掌将窗台推翻,愤怒得脸色扭曲,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。
……
王都,秦王府。
香妃坐在偏厅内,面前堆满了南越各地送来的名册。
其中三十六家世族已完成初步交接,另有八家主动请降,愿以全族为人质,请秦王庇护。
还有十六位地方官员暗中传信,请求入秦,愿从赈民司“供职堂”列名,由低做起。
张青松带来的报告也到了。
“南越王下令军法强调,征调四部主力回王都,意图重塑兵权。
通江以南已有兵将抗命,拒绝返调!”
“此外,王都密旨搜捕宣扬投秦之人,已有数十案发起!”
“但行动未起效,因消息未封得住,南疆百姓正迅速往赈民站靠拢!”
秦浩坐在上首,翻阅着每一份奏折,每一份来信,表情淡漠如初。
他不曾高兴,也未焦躁。
这一切,早在他的预判之内。
“南越王的挣扎,是好事!”
“他越狠,百姓越逃!”
“他越急,士族越怕!”
“杀人不能制国,杀心反倒逼乱!”
他提笔批示:“接纳八家求庇者,设南郡避祸堂,由香妃统筹,设内吏管理!”
“供职堂扩编三倍,赈民司增拨十五位执令官,按边地六郡设下属机构!”
“允许各地士子自荐,入册登记,设候任籍!”
“凡登册三月无过者,赐低阶吏名,留职任用!”
“新增赈民条令第九条,‘凡边国流吏、士族、亡户、弃民,若自愿归秦,愿守法令者,不问其过往,只重其将来’!”
“落款,秦王府!”
赵应天站在一旁,看着主上用平静语气一笔笔写下这些政令,内心震撼。
这不是单纯的赈灾,也不是收编人手,而是换血,是夺魂。
他以法换忠,以令代恩,不动兵锋而下蛮夷之地,一纸政令取一国人心。
不是打,而是接。
不是征服,而是包容。
等南越自己乱到临界点,秦国甚至不需出兵,只需文吏一行,就能接下半个国土。
而天下其他十七国,若还不明白其中恐怖……
那就等着,下一个。
王已无力。
国即将破。
南越通江以南,至北岭三郡之间,原本是南越边防核心地带,此时却彻底变了天。
三郡主官无一赴任,原驻防部队在通江大营夜乱之后便自行解散,各地边寨、关隘、城防全数失控,地方士族、武人、豪强纷纷自立门户。
他们并没有公开反叛南越朝廷,只是都用一个理由搪塞下去—“郡主未到,职责未明,暂为守土!”
秦国赈民司趁势而入,在这三郡设置临时官署,设赈民站、设供职堂、设户籍所、设义仓粮棚,完全按照大秦新制推进。
赈民司的旗帜,不再低调。
一杆杆“赈”字军旗与秦家黑金双龙纹正式悬挂在每一个站口,来往百姓路过不再低头避让,反而主动靠近询问有没有可以登记的机会。
南越的疆土,在纸面上还存在,但人心早已消失。
而这种转变,不靠兵锋,不靠刀剑,只靠一个“归”字。
这不是战争,是归附。
是百姓主动走过去,是官员主动跪下来,是世族主动献上地契、粮契和族谱。
供职堂之中,各类档案堆积如山,已无法用人工一一录入,香妃亲自上奏,请求开设“户册中枢”,专门设一机构,将所有归附之人建档造册,以防重复、逃漏、冒名之弊。
秦浩同意,赈民司设下属机构“户册中枢”,由香妃全权统管。
秦国开始第一次系统地登记异国归附之户。
这些人分为四类:一类为普通百姓,按大秦赋役法登记;二类为地方士族,按“籍系封承”录入族谱,设观察期一年;三类为流散文吏,进入供职堂备案,由秦王府筛选录用;第四类为原军人、武者,需由东风军团设立的“操阅营”统一训练、考评,再决定是否编入正籍。
“操阅营”的设立,使得大量南越弃将、散兵、退役者有了新的归宿。
这些人过去要么无门可入,要么流落为匪。
现在只需登记、参训、通过考核,就能领取秦国军籍,发甲、发粮、领饷。
东风军团调出两个整编营,常驻操阅营,亲自训练审查。
短短半个月时间,操阅营录入三千人,淘汰八百人,列籍两千二百人,编为临时巡防小队,直接投入边境各地的赈民保护任务中。
这是秦国第一次将异国军人纳入正规编制。
操阅营的旗帜,带着“风”字,一经竖起,便成了新秩序的象征。
每到一地,百姓夹道而迎。
他们不是怕,而是终于看到了“守”的人。
南越边境彻底脱离掌控。
与此同时,南越王都密旨连出,要求剿灭叛逆、搜捕秦国间谍、斩除通敌官员。
可真正敢执行的人,一个没有。
地方上的郡守、县令,听到密旨直接装病;原本主战的将领,不是脱身回家就是彻底避世。
甚至有几个官员收到密旨后,第一时间将信封焚毁,然后偷偷派人去赈民司登记户籍,为全家申请入籍,并自愿捐出旧有产业。
王令已成废纸。
而这时候,秦王府再度下令:
凡主动投诚官员,可保一职;愿捐田者,按地亩酌情减役;原任武官,如能守地一年不乱,来年升一级。
赈民司再出新制,设置“安定簿”,凡投诚者其族籍、人口、财产等一一记录,存入内府,由香妃直接掌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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