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佩珍的话,像是一盆冰水,兜头浇下。
每一个字,都带着刺骨的寒意,扎进四个儿子的心窝子里。
院子里死一般的寂静。
别说哭了,跪在地上的四兄弟,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。
他们这才真正意识到,妈这次,是真的,动了铁石心肠。
那不是气话,是通知。
杨国忠、国明、国勇、国强,四个人脑子里嗡嗡作响,只剩下那句“跟你们再没半点关系”在来回冲撞。
这比“老死不相往来”还要绝!
那意味着,他们从今往后,就是没了妈的孩子!
杨国明咽了咽口水,赶紧开口:“妈!我们、我们一定不会再犯了……妈,你别这样……”
站在一旁的杨国琼,心也沉到了谷底,但她知道现在不是慌乱的时候。
她赶紧弯下腰,手脚麻利地捡起地上那包沾了灰的卤肉,用袖子小心翼翼地擦了擦油渍。
她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,凑到张佩珍跟前。
“妈,您看,这是国强特意给您买的。”
“他知道您最近爱吃这个,跑了好几里路,专挑的这家老师傅的卤肉,香着呢!”
杨国琼的声音又软又糯,试图用温情融化这片刻的冰冷。
张佩珍的眼皮都懒得抬一下,目光依旧落在两个女儿身上,语气却淡得像一杯凉透了的白开水。
“让他自己吃吧。”
“我想吃什么,我自己有手有脚,会去买。”
杨国强一听,急了,膝行两步,仰着脸,像个等待主人垂怜的大狗。
“妈!这真是孝敬您的!”
“我……”
“孝敬?”
张佩珍终于瞥了他一眼,那眼神里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嘲弄。
“不是早就说了吗?”
“我们已经分家了。”
“我用不着你们的孝敬,也孝敬不起。”
一句话,把杨国强所有的话都堵死在了喉咙里。
他张了张嘴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,只能颓然地低下头,默默把那包卤肉放在了脚边的石阶上。
那曾经香气四溢的卤肉,此刻在他看来,却像是一块滚烫的烙铁。
气氛再次凝固。
杨国勇偷偷觑着母亲的脸色,心里七上八下。
他壮着胆子,用一种近乎乞求的语气,小声问道:“妈……那……那我今天,还能……还能跟你们一块儿吃饭吗?”
张佩珍的目光终于从女儿们身上移开,落在了他身上。
她上下打量了他一眼,像是在评估一件货物。
“看在你这次,还算立了点功的份上。”
她口中的“功”,自然是指他逼着兄弟几个下跪。
“今天,就跟我们吃这最后一顿吧。”
最后一顿!
杨国勇的心咯噔一下,但好歹今天还有得吃,他连忙点头如捣蒜:“哎!哎!”
一旁的杨国明一听,眼睛瞬间亮了,也顾不上哭了,赶紧往前凑。
“那妈,我呢?我呢?”
张佩珍淡淡地扫了他一眼,像是驱赶一只苍蝇般,随意地挥了挥手。
“你就跟你二哥一样。”
“吃完今晚,就算了。”
“轰!”
杨国明只觉得脑袋里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,差点没“哇”的一声当场哭出来。
他傻了。
他呆呆地跪在原地,满心都是无尽的悔恨和怨毒。
原本,他可以仗着嘴甜和之前保护了他大妹子的事儿,天天跟着妈混饭吃的!
原本,他能过上不操心吃喝的好日子的!
就因为杨国忠!就因为这个蠢货大哥跑来瞎闹了一场!
现在全完了!
他的一切盘算,都成了泡影!
旁边的杨国勇,心里更是比吃了黄连还苦。
他本来以为,自己靠着“立功”,从此就能在妈这里扎下根,过上天天有饭吃的神仙日子。
结果呢?
也就一顿饭的工夫!
好日子,嘎嘣一下,没了!
一时间,杨国明和杨国勇的目光,像两把淬了毒的刀子,齐刷刷地扎向了跪在最前面的杨国忠。
杨国忠被两个弟弟看得头皮发麻,眼神飘忽,不敢与他们对视。
可他心里,却升起一股扭曲的快意。
凭什么!
凭什么我每天在家里受老婆的气,吃糠咽菜,你们两个就能在妈这里吃香的喝辣的?
我过得不好,你们也别想好过!
大家都一样,这才公平!
张佩珍不再搭理这几个各怀鬼胎的儿子,转身对两个女儿说:“走,国琼,国英,跟妈进屋做饭。”
说完,便头也不回地进了厨房。
……
等到晚饭做好,饭菜端上桌时,院子里的气氛压抑到了极点。
一盘红烧肉,一盘青椒炒蛋,还有一大盆白菜豆腐汤。
搁在平时,杨国明能就着这菜干下三大碗饭。
可今天,他拿着筷子的手都在抖。
他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,放进嘴里。
肉炖得软烂入味,香气瞬间在口腔里炸开。
可这极致的美味,却像是一把刀子,狠狠地捅进了他的心窝。
真香啊。
也真苦啊。
他几乎是含着眼泪在咀嚼。
这是最后一顿了。
吃完这顿饭,以后就再也吃不到了。
以后就要自己生火,自己买菜,自己对着灶台发愁了。
一想到那样的日子,杨国明就觉得眼前一片黑暗,嘴里的红烧肉,也变成了穿肠的毒药,难以下咽。
昨晚的压抑,仿佛还凝在杨家小院的空气里。
但对张佩珍来说,那都已经是翻过去的一页了。
第二天,天刚蒙蒙亮,她就起了身。
没了那几个糟心儿子,她只觉得浑身都轻快了不少,连带着骨头都舒展了。
她没在院子里多待,直接抄起背篓,锁上门,往后山走去。
四十四岁的身体,底子好,又有劲儿,爬起山来健步如飞。
山里的空气带着清晨的露水和泥土的芬芳,让她胸口的浊气一扫而空。
她溜达了一圈,像是逛自家的后花园。
看到几株益母草,随手拔了。
看到一片车前子,顺手薅了。
脑子里念头一动,手里的草药就凭空消失,被她丢进了那个只有她自己知道的秘密空间里。
这可是她重生回来,老天爷给的最大恩赐。
在空间里溜达了一圈,她从那片专门培育珍稀药材的土地上,挑挑拣拣。
最后,她选中了一根因为时间流速不同而已经差不多三十多年的人参了。
参体饱满,芦头清晰,纹路像是天然的锦缎。
她满意地点点头,将人参小心地用布包好,放进背篓深处,这才从另一条鲜有人走的小路下了山,直奔县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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