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书网 > 历史军事 > 高武:我,修炼巅峰强娶长公主 > 第650章 不是王命

讲义册里,不用一句空话。

全是签名,按印,实笔,实言。

你看到不是律文的解释,而是一个个人的故事。

这些人是你身边的卖米的、磨刀的、书生、铁匠、逃兵、失婚妇人、落籍老头、曾犯过小错的少年。

他们都在讲,他们当初走进那间讲堂、拿起笔的那一刻,是怎么跟自己说的—“我再试一次!”

然后他们走下来了。

不是因为秦王给他们什么。

是因为制度没有嫌弃他们。

不赶他们,不羞辱他们,不设限他们,不做脸给他们看。

只是说:你想来,我们就让你来。

你能守,我们就让你留下。

你不能守,我们把你记档,三年内再回来也行,错了两次也不是死罪,你只要还有心,我们就在这里。

你再走也不是叛徒。

你回来,我们只问你一句:“你准备好了么?”

你若说是,那一纸新册、一个新名、一个新档就为你重开。

你低头写第一笔,秦制就把你写进去。

从此,你是你自己的人。

不是族的,不是祖宗的,不是王命的。

是你的。

这是法。

这是天下换姓的方式。

一纸纸,一字字,一个个名字地写进来,写成新的人,新的民,新的国。

没有锣鼓,没有战争。

只有写字的沙沙声,和那一声声按下去的手印。

他们按的是一个制度,也是一条命。

南属户册中枢南录署,日照偏西,署内灯未灭。

这是一处并不起眼的办公所,三进院,泥砖墙,瓦顶矮门,唯一显眼的是正堂之上那块黑底白字的牌匾—“归名录事”。

牌匾下,坐着三十六名吏员,日日三班轮替,处理的不是诉案、也不是赋税,而是所有归籍、归正、再归、借籍、缓转之人的“初名确认卷”。

这一份确认卷,是秦制最核心、最被百姓信服的一纸文书。

你写下它,就意味着你第一次真正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合法身份。

不再是某家之仆、某族之庶、某王之民。

你是你自己,与你签的那一个字相等。

这份文书极细,八页长,分三栏。

第一栏记你旧名、旧籍、旧族、旧居、旧阶、旧职、旧负、旧责。

第二栏问你所愿为何,愿守之律为何,愿取之籍为何,愿弃之何。

第三栏由户册中枢吏员当场核问,逐一诘审,凡语不清、书不明、志不定者,皆缓批、缓录、缓名,不予入正籍。

你必须亲口说,亲笔写,亲手按,三样缺一不可。

你要自己认下这一身身份。

从此之后,这份文书就成为你此生的“第一正名”。

三年一续,五年一考,终身不废。

而你若再走、再离、再弃、再失,这份“初名确认卷”会被锁入档案,不作毁弃,但后路要重走一遍,须三年后方可重开。

这不是为难你,而是要你尊重自己的决定。

你签了,就代表你知道你签的是什么。

这天,南录署迎来一位特殊的申请人。

他姓冯,年四十二,曾为吴国户部南署从六品判官,三年前归籍,入秦供职堂,后因心志未决回吴,担任丹江府巡税副使,今年三月辞官、弃职、脱籍、徒步三十里,回南属。

他没有携妻带子,只背一包、一卷、一路不言。

进入归名录事堂时,他并未走捷径。

即使当年他是归籍者中最早一批供职吏,也曾为供职堂草拟《户册并编令》第一稿,署内不少吏员都认得他。

但他坚持不走老档,要求以“再归”身份重审。

办事吏员问他:“你愿走初名确认卷吗?”

他说:“我不敢求赦,我想重新配一份名字!”

他在卷子上写:“冯兆!”原名冯之衡,字兆,今弃字留意,自称兆者,意为“再起一线”。

在问及“你为何归吴、为何又回”时,他写下三行字:

“归吴者,迷于恩义!”

“回秦者,悟于法理!”

“愿今后不再反身!”

他跪地按下指印,不求复职,不求归官,只求得一人名,再得律籍可守。

供职堂特批,让他留在归名录事堂作吏助,从基层登记做起,三年考核之后方可复入职籍。

他谢恩三拜,起身第一件事,便是取纸笔抄写《初名卷》条例,誓每日抄十遍,以此自惩。

三月之后,有人路过南录署,见他伏案灯下,夜抄律卷,整整八十日未出。

抄卷旁,有一块木牌,自己刻的,只五个字:

“我是自己人!”

此事被讲律堂载入《归法百章》三十六章,题名《冯兆之誓》。

自此之后:“兆名”一词成为归籍再归之人中通用俗语,意为自愿重启、再认一名、当守新命。

秦王府不宣扬此事,只在户册中悄然设立“兆名栏”。

不写理由,不记履历,只在其后标注一语:“此人曾错,今愿守!”

这份评语,不是污点,而是承认一个人有勇气修正自己。

而这,便是法的最终意义。

不是把人锁住,而是给人路走。

你可以失误,但制度不惩悔改之心。

你可以徘徊,但只要回头,门就在原处。

你愿认自己,法就认你。

……

同一日,归籍村北讲律亭中,一位归籍三年的老妇人走上讲台,她名叫陈杏,年六十,原是吴国临浦城中一洗衣仆人,因主家破败流徙,孤身一人投靠归籍村,自愿服役三年,入讲堂听课,一笔一划学写字。

今年年初,她申请立户,自主耕田。

三年考核达成,当日得颁“正名册”。

她在册上写下的,不是自己过去之名,而是“陈杏心”。

她说她学了字,要把这名字亲手写下。

讲律官问她:“你为何改此名?”

她笑着答:“过去我跟着人活,现在我按着自己的心活!”

她站在台上,指着手里那张纸说:“我不是为人做奴的‘杏’,我是有心的‘心’!”

这一句,传遍整个村。

那天之后,村中妇人纷纷走进讲堂报名识字,十日内报名八十余人,供职堂特批拨出两名讲律员,专设“妇人字课”,不设考核,只教实用,只求她们自己写得出、认得出、能写一个名字、能看懂一份契。

秦律里写着“民为国本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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