……
一觉睡到10点。
热芭披头散发的起床,整个人都快睡糊涂了。
熬夜确实有点累。
肾虚的很。
来到楼下餐厅,热芭狠狠灌了一大杯水,打了个嗝,终于清醒了一点。
“怎么样?成功了吗?”
打开自己手机看了一眼,热芭看到一条短信,这是刘师师昨天凌晨4点给她发来的消息。
不过那会儿,热芭已经睡着了,所以没有回。
热芭本来快要忘记这回事了,被刘师师一提醒,她又难受的爆炸。
“你还有脸说?多谢你的助攻,他们两个,昨天晚上胡搞了一夜,压根就没睡过。李小沁嗓子都快喊哑了。”
胡搞了一夜,是不可能的。
路风还是挺怜香惜玉的,梅开二度之后,就没什么动静了。
但刘师师办事不利,让热芭非常不高兴,她故意刺激刘师师一下,将自己的痛苦转移过去。
“你骗我。快告诉我,你是骗我的。怎么可能胡搞一夜呢?我了解路风的,他没有那么痴迷这种事。”
刘师师都快崩溃了。
看她发过来的消息,语无伦次的样子,热芭就能感觉到,刘师师这会儿大概率已经站立不稳了。
“谁告诉你,他不痴迷这种事的?他只是,不痴迷于你!”
但热芭没有打算这样放过刘师师,又给她捅了一刀。
刘师师没有再回短信。
估计这个时候,已经找了个角落躲起来,正在默默舔舐自己流血的伤口。
“爽!”
网上看到的痛苦转移大法,还是有点东西的。
果然,幸福这种事情,是对比出来的。
看到刘师师这么痛苦,热芭就舒服了一些。
至于搬家……
昨晚一时冲动,想了想,还是不搬了。
要是自己搬走,路风和李小沁这两人,估计越发的肆无忌惮了。
到时候,他们两个不但在房间里胡搞,可能还会在沙发上胡搞,还会在阳台上胡搞,说不定,还会去自己的房间胡搞。
这绝对不行。
自己必须天天回来,镇压他们两个,他们才会收敛一点。
“热芭,吃早饭了吗?”
过了一会儿,路风一脸疲倦的从楼上下来,走楼梯的时候,手还扶着腰,踢踏着拖鞋。
一看就是昨晚操劳过度。
“路风,怎么回事,腰受伤了?要不要我给你揉几下?”
热芭阴阳怪气的说道。
路风这个死东西,昨晚肯定爽到了,竟然还当着自己的面揉腰,我看你是想死!
这一刻,热芭眼里有着刀光剑影闪过,恨不得冲过去,飞踹路风,将他一脚踢出这个房子。
“你有心了,但不用了,我刚贴了个膏药。”
路风有苦说不出。
李小沁可能习惯了一个人睡,昨天晚上睡到半夜,她发现身边有东西,竟然下意识的踢出一脚。
将路风直接从床上踢了下来。
真是服了。
那一脚特别用力,简直谋杀亲夫!
路风甚至怀疑,李小沁是不是故意的?就因为杨蜜那条项链的事情。
“真受伤了?”
热芭还以为,路风昨天晚上,胡搞把腰给搞伤了。
此刻,路风走过来之后,她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膏药味道。
热芭顿时走上去,将路风的衣服,掀起来看了一下,路风的腰部一块大乌青,仿佛被什么东西给砸了一下。
估计挺疼的。
“别看了,就一点乌青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你梳妆打扮一下,等会儿陪我去见一下光头哥。”
路风喝了口水,对热芭说道。
本来,这种工作上的事情,应该赵若肴陪他去的。
但赵若肴昨天回老家了。
李小沁就更不用说了,虽然她一直有锻炼,身体素质很好,但毕竟昨晚上受了点累,今天肯定要好好休息一下。
还是热芭陪他去比较靠谱。
因为,热芭聪明伶俐,脑瓜子活络,能够帮他查漏补缺。
除此之外,热芭长得非常漂亮,带出去很有面子。
而且,热芭是她干妹妹,别人也不会乱说什么,李小沁也不会误会。
简直完美。
“哈哈……等我10分钟。”
热芭没想到,路风出去谈工作,居然选择带自己,而不是带着李小沁,一下子让她重新燃起了斗志。
果然!
跟路风羁绊最深的,还是我!
热芭瞬间忘了昨天晚上的烦恼和痛苦,匆匆跑上了楼,在自己的橱柜里面,开始挑起了漂亮衣服。
虽然,她平时穿的很保守,就跟个男孩子一样,但是一些商务活动,给路风做个花瓶什么的,她也幻想过无数次。
相关的衣服,她早就准备好了。
一套黑色星光点的小香风套裙,又选了个平时不戴的浪琴女士手表,然后挑了个香奈儿的小链条包。
黑色套裙,本身具有一种高贵和神秘的气质。
而小链条包,则为其增添了一抹精致与时尚。
热芭选完搭配之后,对着镜子看了一下,不知为什么,总觉得自己特别好看。
充满了时尚气息。
随意摆弄几下,就像在拍时尚大片一样。
“S级时尚女神的气质,真不是盖的。”
热芭给自己画了个淡妆。
但因为她本身是浓颜系长相,稍微抹一点口红,画一点眉毛,都不用涂什么腮红,就显得特别的美艳动人。
这该死的基因,太强大了。
就是这么美,她能有什么办法呢?
她也想低调一点,奈何实力不允许。
双手从脑后伸过去,轻轻甩了一下自己的长发,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道,热芭特别满意。
她微微扬起脖子,像个高傲的小天鹅,拎起那个小链条包,转身下了楼。
1米68的身高,穿上5公分高跟鞋,让她的身材显得特别修长。
路风身高1米82,穿鞋身高在1米84左右,跟她有10公分的差距。
走在一起,肯定是一对神仙眷侣。
其他人除了说他们两个【天生一对】,还能说什么?
热芭就期待这种场景。
……
当热芭穿着高跟鞋,如同奥黛丽赫本一样,扶着楼梯,踩着猫步,缓缓下来的时候。
路风本来正在低头吃早餐。
听到高跟鞋的声音,抬起头来看了一眼。
就这么一眼。
他直接愣住了,手里的牛奶杯子,都忘了放下。
“哥哥,怎么样?”
看到路风发呆的样子,热芭甜甜的问了一句,还当着路风的面,来了一个可爱的小转圈。
路风竖起大拇指,发自内心的赞美:“无敌。我们家热芭果然是宇宙第一无敌美少女!真是太美了。”
路风早就知道,热芭很美。
在另外一个时空,热芭靠着颜值,就可以晋升为顶流大明星。
她的美貌还需要质疑吗?
但以前,路风一直将热芭当成小孩子。没想到,一个转身,热芭似乎一夜之间长大了。
路风以前不确定,热芭和娜扎,到底谁更美?
但至少在这一刻,16岁的娜扎,根本没法与16岁的热芭,相提并论。
“哥哥,你吃完早饭没有?吃完了,我们就出发吧,别让光头哥等太久。”
光头哥就是徐争。
他们今天碰面,主要是为了商量一下《疯狂超市》这部电影,接下来怎么宣传,卷票房。
昨天晚上,第1天上映,票房还行。
150万。
今天是周六,票房应该会更多一些,达到200万问题不大。
运气好的话,一个国庆下来,说不定能够卷到1500万以上的票房。
如果这样的话,整个上映周期,大概率能够卷到3000万以上的票房。
要知道,他们电影的成本才200万,后期的宣发,虽然花了点钱,但不多,主要是上影集团承包的。
上影集团自己的项目,自己宣发,绝对省心又省力。
200万成本,3000万票房,赚发了!
所有人都名利双收。
不管是导演杨大庆也好,主演徐争也好,还是路风这个男二号。
接下来这段时间,会有无数媒体,铺天盖地的报道,他们这个以小博大的黑马神话。
哪怕是10年之后,只要有人还在看这部电影,也会给他们带来流量和话题。
这就是一部好的电影,带来的长尾效应。
但这一切的前提是,电影不能扑街,也不能是烂片。
如果票房不行,口碑又烂,那将会大大缩短所有人的职业生涯。
口碑这种事情,他们无法控制。
所以,他们只能想尽办法,提高票房。
“吃完了。但你不是没吃吗?”
路风吃饭一向很快。
但是,他也不能光顾着自己,刚才下楼的时候,热芭一副没洗漱的样子,显然也没吃早饭。
“热芭,我上去换套衣服,你先吃几口垫垫肚子,别吃太饱了。光头哥有钱的很,他请客吃饭,等会儿不用跟他客气。”
徐争在进军电影圈之前,早就在小银幕称王了。
《李卫当官》《春光灿烂猪八戒》《穿越时空的爱恋》,每一部都是爆款,镇压一个时代的存在。
但即使如此,在《泰囧》爆火之前,徐争也在电影圈,摸爬滚打了好几年。
……
因为是正式场合见面。
路风也没有太随意,换了一套商务西装,打扮的人模狗样。
可惜,奔驰豪车被赵若肴给开走了。
要不然的话,他单手开奔驰,副驾驶上坐着美若天仙的热芭,简直像极了纨绔公子。
而现在……
“路风,骑快一点。你不是吃早饭了吗?蹬个自行车,都这么费力?你站起来蹬啊!”
没有奔驰豪车,路风家里还有一辆山地自行车。
热芭买的。
从华师大到路风这个别墅,4公里左右,平时坐公交车,大概20分钟,骑自行车,也只需要20分钟。
天气好的时候,热芭干脆骑自行车去学校。
一来可以锻炼,二来不想挤公交车。
魔都的公交车,简直能把人挤怀孕。
至于打出租车,出租车里经常会闻到一股怪味道,热芭被坑过一次,再也不想坐了。
“哈哈,快一点,用点力,别像个废物一样。”
看着路风哼哧哼哧的蹬车上坡,热芭在后面笑得特别开心。
路风这个死东西,谁让你昨晚跟李小沁胡搞,腿软了吧?
上个坡,都上不动,活该被我嘲笑。
“热芭,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?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,也不愿意在自行车后面笑。”
不知道为什么,路风突然想起了这句,传自《非诚勿扰》的拜金名言。
因为,热芭这会儿就在自行车后面,笑得特别开心。
热芭轻哼了一声,满脸鄙夷的说道:“说这种话的人,大概率没有宝马车可以坐,也没有人用自行车载着她笑。”
我就不一样了。
对我来说,一辆宝马车,不过是一个月的工资。
但想找一个,用自行车载着我,我也会笑得这么开心的人……全世界,只有你一个。
宝马车,我每天都可以坐。
但你这个死东西,除非万不得已,怎么可能蹬自行车,载着我笑呢?
所以,哪怕选1万次,我也选自行车!
“你还挺机灵的。一眼就看出来,说这种话的人的底色。坐稳了,自行车要加速了!”
终于蹬完了这该死的上坡,可以下坡冲刺了。
路风迎来了自己的光辉时刻。
就是现在。
雷速登闪电冲线!
“路风,往前冲,超过宝马车!”
在路风加速的时候,热芭在后面不断的鼓劲。
旁边那辆,正在堵车的宝马司机,听到这边的动静,不由满脸问号。
看了一眼坐在路风自行车后面,美若天仙的热芭,笑得那么开心,又看了一眼旁边,自家满脸怨气的黄脸婆,宝马司机的心里,忍不住重重叹了口气。
人与人的悲欢,果然不一样。
如果可以,他真的想用宝马,跟路风换那辆山地自行车。
“路风,慢一点,我害怕。”
自行车速度越来越快,热芭情不自禁的搂住了路风的腰。
她将整个脑袋都贴了上去。
这座城市真是美好。
街边是梧桐树落下的秋叶,远处传来悠悠的钟声,以及黄浦江的浪淘声音,还有那一阵阵沁人心脾的桂花香味。
当然,这一切都不及你,偶尔转过头来,对我的灿烂一笑。
——我不知道你的青春里,有哪些秘密。但是,喜欢你,是我整个青春最大的秘密。
……
大概15分钟之后。
路风来到了徐争请客的五星级大酒店。
他将山地自行车,直接停在角落里,上了锁。
保安看了一眼,并没有说什么。
作为五星级酒店的保安,还是有一点见识的,知道玩得起这种山地车的人,大概率比开宝马的还有钱。
更不用说,路风这辆山地车的后排,还载着一个热芭这样美若天仙的大美女。
热芭手里那个香奈儿小链包,保安还是认识的。
更不用说,热芭整个人散发出来的气质,简直比一般的大明星,更加时尚靓丽。
简直让人不敢抬头看她。
看她一眼,就会充满自卑。
可以想象,能够与这种大美女谈笑风生的人,该是多么有底气?
“哥哥,等我一下,我整理一下头发。你刚才蹬的那么猛,把我发型都弄乱了。”
热芭哈哈笑着,拿出小镜子,弄了一下凌乱的发型。
然后,在无数人的注目之下,挽起路风的手臂,直接笑盈盈的走进了酒店。
“什么蹬的那么猛?别瞎用词语。”
路风总感觉【蹬】这个词,让人浮想联翩。
但这个年代,应该没人懂这个梗吧?
转头看了一眼热芭,怎么回事?这丫头,越看越好看,简直令人心跳加速。
这种感觉,让路风有一些不安。
“路风,你在看什么?一路上回头看我十几次,还不够吗?你是不是有话对我说?你倒是说啊。你不说,我怎么知道?”
察觉到路风又转过头来看自己了,热芭内心简直开心的爆炸。
系统的提示,果然没错,路风这家伙终于开窍了。对我的感情,发生了质变!
他终于想起来,要踏我这条船了。
以前,路风当自己是小孩子,整天逗自己玩,但就是没有那种男女之间的感觉。
但从昨天开始,路风这个死东西终于意识到,自己是一个超级大美女,当他的女朋友,最合适了。
快表白!
快给我说出来!
啊啊啊!
你说不说?不要让我逼你!
“热芭,我确实有话对你说。我想说的是,你今天是不是带假睫毛了?怎么看起来怪怪的。”
路风总觉得,热芭今天的眼睛有点奇怪,尤其是睫毛这一块,跟平常不一样。
热芭简直服了。
我需要戴假睫毛?
你有没有搞错?
你第1天认识我吗?
但这会儿,热芭轻咳了一声,不自在的说道:“被你发现了。早上起来的时候,觉得睫毛太浓密了,所以我剃掉了一半。”
剃掉了一半睫毛?
还有这种操作?
路风简直匪夷所思。
只能说,不愧是我们家神经质的妹妹。
一般人,真干不出这种事来。
“不好看吗?”
热芭眼神躲闪了一下,开始有些不自信了。
我为什么要剃掉一半睫毛?我是不是脑子有病?别人都巴不得睫毛越浓越好。我的手也太贱了。
完了完了,我的女神形象毁了!
“挺好看的。”
路风转过头来,看着热芭的眼睛,突然晃了一下神,情不自禁的开口:“热芭,你的眼睛里有星星。”
完了。
这句话说出口,路风感觉自己要触发连招了。
果然。
就在下一刻,他的脑海之中,顿时浮现出了一首歌曲的旋律和歌词。
——《小星星》。
路风不想错过这一闪而逝的记忆碎片,这会儿,直接跑去酒店的前台,要了纸笔,开始疯狂的将歌曲给记录下来。
热芭在旁边,一脸期待的笑着,早已经见怪不怪。
又来了。
就是这种样子。
这就是她记忆中的路风。
灵感爆炸,写歌曲的时候,像个疯子一样不可理喻,但超迷人。
而且,谁说路风这个死东西是瞎子?
他刚才不是挺有眼光的吗?
他说……我的眼睛里有星星。
哈哈!
——世间甜有一百种方式,吃糖,以及,睁眼看你99次!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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