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书网 > 都市言情 > 屠户之女 > 第二百三十四章 都是狗屁

  并州会所
  宋瑜已经在房里苦读数日了。
  人一旦忙碌起来,日子就过的飞快,一转眼,就到了上元节。
  宋瑜还在翻看时文,之前发生的种种已经尽数被他搁置,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眼下能做只有读书。
  好好复习功课,准备会试,只有考中功名,他有机会抢回原本属于他的一切。
  赵信有都走进来了,宋瑜还没察觉,见他这般用功专注,赵信有很是欣慰。
  但林大人发帖邀请,也不能不去。
  更何况今日是上元节,皇上会亲自登上城楼主持开灯仪式,就算是为了不让人指摘,也得过去露个脸,以敬天威。
  赵信有走到宋瑜身侧,看了眼他正在翻看的时文,笑着道:
  “宋兄,你一连数日闷在屋中,也该出去透透气了。
  今日是上元佳节,咱们也去凑个热闹吧。”
  宋瑜看了赵信有一眼,大概猜到是怎么回事了。
  赵信有肯定是不希望他出门的,服侍的小厮寸步不离守在他门外,但凡有给他送东西的,小厮都要先翻看一番。
  这分明是防着他跟外界接触,说好听点是想让他静心读书,说难听点是怕他再惹麻烦,不好收场。
  突然一反常态,主动邀他出门,十有八九是林大人那边要他去。
  那就去吧,这种热闹,胡秀儿肯定爱看,说不定会遇见。
  就算遇不到,也能听到一些她的消息。
  桃花宴都过去这么些天了,也不知道她在侯府过的怎么样,勇冠侯特意命人给他送来了谢礼,会不会因为在意他和她的过往,对她也有所介怀。
  换了衣服,披上披风,宋瑜一行人乘车赶往内城南华门。
  南华门外有个十四桥,过了桥就是内城,今晚戌时,天子会登上城门,亲手点灯。
  林永茂在十四桥旁的桥头酒楼三楼订了包间,邀请他们一起过去看天子点灯。
  这是没资格陪同天子登城楼,官职又不那么低的官员,常用的手段。
  既能彰显自己对天子点灯一事的重视,也能展露一下实力和人脉,还能拉拢有能力的晚生后辈,一举多得。
  只是在宋瑜看来,离得这么远,就透过那几个窗户,挤了这么多人头,天子根本连谁是谁都看不清。
  这么做,无非就是自欺欺人。
  真有本事,真能被天子看重,就该去城门楼上,站在天子身后。
  那才是荣宠,在这儿花高价定位子什么的,不过是一种攀比,还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攀比。
  不信你看哪个权贵世家会来这种地方,他们都削尖了脑袋,往皇上身边挤呢。
  没有听到任何有关勇冠侯府消息的宋瑜,对今晚的宴会实在提不起一点兴趣。
  直到天子登上城楼,开始点灯。
  早就布置好的各种花灯,还有百尺高的大灯楼,都随着城楼上的第一盏灯亮起,迅速点亮。
  不过片刻,十四桥周围街道上的灯都亮了,以龙、凤、虎、狮为主的大灯楼在夜色中格外明亮。
  灯楼上还挂着各色彩珠铃铛,风吹过,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,很是清脆悦耳。
  十四桥两岸的树上也都早早挂上了彩灯,此刻一起点亮,火树银花,倒影水中,万灯齐放,蔚为壮观。
  宋瑜看的目不暇接,林长天凑到他跟前显摆,
  “没看过这么漂亮的灯会吧,这个位置,可是看灯的绝佳位,我叔叔提前一个月预订才抢上的。
  看见那个凤凰灯楼了没?
  那个图案可是我叔叔亲笔所绘,连工部尚书都夸赞我叔叔画的气势恢宏,华彩精美呢。”
  宋瑜扯了扯嘴角,难怪他觉得那个凤凰花楼格外的丑,原来是林大人画的。
  一个吏部郎中不好好在吏部当差,跑去帮工部画花楼,林大人确定工部尚书是夸他,而不是嘲讽?
  林长天对宋瑜的反应不满意,追问道:
  “你难道不觉得好看?”
  宋瑜强忍不耐烦,一脸诚恳道:
  “我觉得特别好看,林大人的画工精妙绝伦,令人艳羡。
  待林兄成亲时,不妨让林大人帮着画一下喜帖,一定能技惊四座,令人赞不绝口。”
  既然你们不嫌丢脸,那就丢个大的吧,最好让全京城都看看林大人这令人无语的画工。
  哪知林长天这次不跳进宋瑜挖的坑,反倒一脸别扭小声道:
  “婚事什么的不急于一时,男子汉大丈夫,事业为重。
  我现在只想用功读书,好好准备会试。”
  宋瑜目光微闪,这是婚事出变故了?
  不会是因为在桃花宴上的表现不佳,被女方嫌弃了吧?
  宋瑜刚要追问,林长天就转移了话题,一脸神秘对他道:
  “你知不知道勇冠侯府出事了?”
  “出什么事了?”宋瑜心头一紧,故作镇定道。
  林长天憋了一肚子话,好不容易逮到个能说的人,赶紧噼里啪啦说了一通。
  宋瑜听到勇冠侯派人给长公主府送了一车臭鱼烂虾,还觉得挺好。
  胡秀儿在长公主府的宴会上都差点被害了,勇冠侯要是再没点表示,那也未免太怂了。
  送臭鱼烂虾算什么,搁到清河村,那些泼辣的妇人们能直接堵门泼粪。
  但听到勇冠侯跟夫人闹了别扭,半夜把夫人赶了出去,还派人押送回原籍,似乎要将对方彻底抛弃。
  宋瑜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去,捏着酒杯的手指都有些发白了。
  勇冠侯,他怎么能这么对待胡秀儿?
  他凭什么这么对待胡秀儿?
  林长天也觉得勇冠侯做的太绝情了,那么美貌善良的女子,就这么被抛弃了实在太可怜。
  那天桃花宴上,那位夫人确实冲动了些,但也是为了维护勇冠侯府和鲁国公府的声誉。
  要不是福宁乡君做的太过分,以那位夫人的良善,她也不会当众跟人动手的吧。
  就因为这点事,就把自己的救命恩人抛弃了,勇冠侯也太不近人情了。
  一个女子,被夫君抛弃,孤零零回到故乡,以后可如何过活啊?
  宋瑜抿着唇,听着林长天长吁短叹,一言不发。
  他怕自己一开口,就压不住这满腔的怒火和愤恨。
  这些皇亲国戚权贵世家,从来就不会把他们这些出身卑微的人放在眼里。
  在勇冠侯心中,胡秀儿就跟那阿猫阿狗没区别,高兴时就逗一逗哄一哄,拿些珠宝玉器打扮着玩。
  不高兴了,就一脚踹开,哪儿管踹的疼不疼,会不会被踹死。
  什么救命之恩,什么一见钟情,都是狗屁!
  他现在只想知道,胡秀儿是真的会被好好送回原籍,还是会在路上被勇冠侯派的人偷偷杀掉,永绝后患。
  一个毫无背景的乡野女子,路上随便发生点意外,撞车了,翻船了,生病了,死了就死了,谁会在意?
  他要怎么做,才能保住胡秀儿的命啊?
  宋瑜心急如焚,却又不能表露,捏着酒杯的手控制不住的发抖。
  林长天还在絮絮叨叨感叹个没完,忽然听到下面有人喊,“走水了,走水了........”
  不由赶忙将头从窗户里探出去,只见正对着城门楼的那盏高大威武的龙形花楼,不知怎地烧了起来。
  火光冲天,映的城门楼上都通红一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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