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色破晓,窗外的树叶上凝着一层细小的晨露,惹得落脚的鸟儿啾啾叫个没完。
胡秀儿迷迷糊糊睁开眼睛,只觉得脑袋像是被重锤砸过,太阳穴突突的疼。
她皱眉抬手揉着额头,看向四周。
入目是浅藕色的并蒂莲花缎纹夏被,再往外看是青色纱帐,纱帐轻薄,窗户大开。
开窗见绿,晨曦露水,小鸟翩飞,景色甚美。
但是很明显,这里不是会同馆。
会同馆她房间窗户正对着的是座假山,山石灰扑扑,没有流水和松柏,苔藓也长的东一块西一块,连不到一处,有种故作精巧的破败。
胡秀儿下意识掀起被子,看向自己。
发现衣物都换过了,现在身上穿的细纹罗纱衣好像是云雁给她准备的,轻薄凉爽,穿在身上几乎都感觉不到。
舒服是舒服,但问题是,谁给她换的啊?
还有,这是哪儿?
“醒了?”
一道清冽低哑的声音,突然从床账外响起。
胡秀儿正准备翻身坐起来的手,立刻拉起被子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。
无他,只因细纹罗纱衣实在是太薄,穿了跟没穿差不多,都能看到她里面肚兜上绣的是什么花。
纱帐被撩开,胡秀儿僵硬地转头望去。
只见来人玉带蟒袍,面如冠玉,眸似寒星,气度高华,仪态万方,宛如神像。
顾清晏?
所以,这里是他的房间?
那她昨晚,不会是跟他一起睡的吧?
胡秀儿脑子炸了,本就突突疼的厉害的脑袋,更加一片空白。
她什么都想不起来,只记得自己在大水缸里抓鱼来着。
后来好像一头栽进去了,再后来,谁把她给拽出来了?
是.......顾清晏!
然后呢?
她干了什么?
是怎么来的这儿?
谁给她换的衣服,这是谁的床........
胡秀儿捶了捶脑袋,实在是想不起来了。
“别捶了,本来就不大聪明,再捶更笨了。”
顾清晏没好气地递过来一杯茶,胡秀儿讪讪接过,一口喝完。
没喝水之前还不觉得嗓子干,喝完反倒更渴了。
见胡秀儿眼巴巴望着自己,一副想要喝水又不敢开口的可怜样儿。
顾清晏暗暗在心里叹了口气,认命的拿回杯子,又给她添满,递了回去。
胡秀儿咕嘟咕嘟喝完,这才觉得嗓子好受了些,见顾清晏没有开口的意思,只能硬着头皮小声询问,
“我昨晚是不是喝醉了?没对你做什么吧?”
顾清晏嗤笑一声,
“你能对我做什么?”
胡秀儿忍不住看了眼顾清晏的腿,如果他的腿好好的,她喝醉的情况下,大抵是不能对他做什么的。
但他行动不便,她力气又大,酒劲儿上头,会做出点什么来,可真不好说。
顾清晏见胡秀儿的眼神飘忽不定,一脸心虚,不由没好气道:
“你不过就是死活不肯走,非要抓鱼。
折腾了自己和我一身水,好不容易把鱼抓住,非要把鱼怼在我脸上,让我对着鱼许愿。
然后两手一抛,要把鱼献给上天,直接把鱼扔房顶上了。
你不干,非要爬房顶把鱼再捡回来,说是怕神仙觉得你心不够诚。
结果爬到一半,突然就困了,挂在梯子上睡着了。
我让张强把你弄下来,抬回正院,灌了一碗醒酒汤。
怕你夜里闹腾,我就在旁边守着。
你果然没让我失望,睡了不到一个时辰就醒了,吐了我一身........”
胡秀儿实在没脸见人了,拉起被子把自己蒙的严严实实。
难怪顾清晏的眼圈有点黑,嗓子这么哑,原来她昨晚又发酒疯了,还比上次更能折腾。
戒酒!
必须戒酒!
再喝酒,她就是狗!
顾清晏见胡秀儿这般,便是有天大的怨气都消散了。
他也不去扯被子,哄胡秀儿露出头来,而是突然问了句,
“你想不想知道我许了个什么愿望?”
“不想。”
胡秀儿闷闷的声音从被子里面传了出来,要是天下太平还好,要是跟她有关的,那多尴尬。
顾清晏却偏要说,
“我许愿请诸天神佛保佑你长命百岁,一生无忧。”
胡秀儿愣住了,从被子里探出头来。
顾清晏注视着她,眼神温和,却异常认真。
看他这样,胡秀儿的心,不由闷闷地疼了一下。
她做不到像他这样,毫无保留的喜欢一个人,跟他比,她的喜欢好像不值一提。
愧疚,难过,自责,压的胡秀儿心里沉甸甸的,不敢同顾清晏对视。
顾清晏察觉到了胡秀儿的回避,垂下了眼睛,推转木轮车,起身朝门口走去,
“床尾有衣裙,快些穿好出来,有事要同你说。”
语气自然的好像刚才款款深情的不是他一般,又恢复了一贯的淡漠,却让胡秀儿暗暗松了口气。
赶忙应了声,起身穿衣。
穿戴整齐,洗漱干净,胡秀儿和顾清晏面对面坐在了桌旁。
桌上已经摆满了吃食,八宝稀饭,黄米面枣糕,羊肉灌汤包,菜卷子,炒合菜........
都是并州府街头出名的早食,她光听人说,一直惦记着,却没找到机会去吃。
没想到,现在居然都摆在了面前。
“还愣着干嘛?吃吧。”
顾清晏把筷子递到了胡秀儿手里,胡秀儿看了他一眼,抓起筷子吃了起来。
并州府的八宝稀饭里居然还有杏仁和山楂,酸酸甜甜真好喝。
羊肉灌汤包里真有汤,嘶,好烫。
菜卷子居然是用马齿苋做的,没想到并州府的有钱人也吃这种野菜。
只不过这个时节马齿苋不是都长老了吗,他们是从哪儿弄来这么嫩的?
不过别说,这玩意沾着麻油蒜泥吃,还真香。
顾清晏看着胡秀儿吃的津津有味,再无刚醒来时头疼无力的虚弱劲儿,不由想笑。
对于胡秀儿来说,还真是天大地大吃饭最大。
只要能吃好喝好,她就能满血复活,精神抖擞。
这样真好,他只要安排一个好厨子跟着,就能放心不少。
等到胡秀儿吃饱喝足,顾清晏这才开口道:
“程淮南他们已经呈上通关文书,打算后日启程回京,你既然决定了要担任宁乡城守将,不妨早些出发去宁乡城。
免得程淮南还要头疼你的去向,也省的你还要找借口跟他们辞行。”
胡秀儿想了想,点头答应。
顾清晏不由暗暗松了口气,只要胡秀儿走了,宋瑜就算再死皮赖脸,也不可能追到宁乡城去。
等宋瑜回了京城,胡秀儿当了宁乡城守将,他俩几乎不会再遇上,自然也就不会再有联系了。
不是他信不过胡秀儿,是他受不了胡秀儿身旁总有个碍眼精,看的他烦得慌。
还有就是,既然要做守将,那现在宁乡城的乱局,就是胡秀儿立威的最好时机。
等到她把宁乡城整顿的差不多,他的腿伤应该也差不多好了,进京封赏的圣旨也该下来了。
他就可以带着胡秀儿一起回京受封,顺势借伤情隐退,扶她上位。
想来比起封无可封的他,皇上和朝臣们会更愿意由胡秀儿来掌控西北军。
毕竟在绝大多数人眼中,女人掌权都是为他人作嫁衣,不会动摇根本。
他们根本就不知道,女人真正的能力,从不亚于男子。
西北军在胡秀儿手中会变得如何,顾清晏不知道,但他坚信,胡秀儿有改变西北格局的潜力。
在经营一道上,她比他更擅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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