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思诺时常在想。
如果生活就像写小说,那么一切就都被安排好了。
不管你是主角,还是一个不起眼的NPC,只需要顺其自然,接受一切的发生,又等待一切尘埃落定。
而不是像现在这样,一切都充满了未知。
人的大脑,思维总是被局限在认知之内。
一个密闭的房间之中,有三个人。
灯灭,一片漆黑。
等重新亮起来的时候,变成了两个人,和一具尸体。
那么按照正常人的思维,凶手必然是剩下的两人中的一个。
并不!
死者也许是自杀。
更有可能,是房间之外的人。
又或者,房间里还存在着无人知晓的第四人。
我们根本不能用寻常的眼光,去分析一本充满了反转的小说。
生活也是。
这个世界也是。
这是王思诺看了许多刑侦和探案小说,所得出的一个结论。
她缓缓从椅子上起身,关闭了电脑。
躺在床上的时候,一缕月光透过窗户照射了进来。
王思诺微微眯了眯眼,有些恍惚。
好像……已经放了半个月的暑假了吧?
她到底在干些什么啊?
这个时间点,她应该和姐妹在旅游来着。
可是……
……
酒吧内。
还是大白天,并不在营业时间。
陈默百无聊赖的坐着,手机上刷着短视频。
温小雅则坐在台上,手指拨弄着吉他,眉间轻皱。
一阵杂乱的琴音传来。
陈默瞬间抬头。
“怎么了?”
“没……没怎么。”
温小雅慌乱的将手藏在背后。
人在慌张的时候,越想隐瞒什么,就越是瞒不住。
“手怎么了?”
“真的没事。”
温小雅尽力解释,小脸通红。
她一旦开始心虚,就会不自主的脸红。
陈默早就将她看穿了。
“过来!”
命令式的话语。
于是温小雅放下吉他,背着双手,蹒跚着走向了陈默。
谁料下一刻,陈默竟直接拉住了她的手臂,将两只白嫩的手掌拽了出来。
细看之下,两只手掌的指头上,竟是布满了红痕。
一层薄薄的茧子长在指腹处。
右手的大拇指上,更是长了一个小小的水泡。
原本一双完美无瑕的手掌,因为这些,破坏了些许美感。
尤其是那个水泡,看着都疼。
温小雅低着头,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
其实从练琴的第五天开始,她的手指就隐隐能感觉到一些疼痛了。
但是她没说。
眼下,陈默估计又是该说她了吧……
然而,想象中陈默的责备并没有传来。
他只是轻描淡写的问了一句:
“疼吗?说实话。”
“有点……疼。”
陈默点了点头。
“疼就对了。”
他并没有像以往那般关心和心疼温小雅。
因为这是在她学习路上,必须经历的一环。
陈默也曾有过相同的经历。
所以,他并不会因为几个小水泡,就轻易让温小雅放弃。
“你这还得多练,疼算什么,我之前吃过的苦,比你还多。”
陈默摊开自己的两个手掌。
指腹处的老茧厚厚一层,与掌心的肉色,形成了分明的色差。
温小雅这才明白陈默的用意,当即点了点头。
“我知道的,小雅不怕疼的。”
“这几天好好休息一下吧,等回来再继续练。”
陈默说着,不远处酒吧的大门便被推开。
一个戴着眼镜,长相斯文的人走了进来。
“请问,哪位是陈默?”
“我就是。”
陈默站起身。
“你是来应聘驻唱的是吧?”
“没错。”
那斯文男人点了点头,问道。
“直接开始面试么?”
“不用面,我只看效果,上台试一试怎么样?”
“ok的。”
斯文男人比了个ok的手势。
“需要什么风格?”
“我圈外人,唱你最拿手的就行。”
陈默拉着温小雅坐下,摆正了态度。
这一趟出去旅行,得玩半个月。
酒吧没有驻唱可不行。
陈默也是临时在网上找了一个,今天这个点出现在酒吧,就是为了解决这事儿。
台上,那斯文男人从肩上取下了随身携带的吉他。
对于玩音乐的人来说,用别人的显然是用不习惯的。
“私奔。”
他先报了一下自己演唱的曲目。
陈默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。
有品!
不过,还是得拿实力说话。
“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,辉煌的都市。”
“为了这个美梦我们~付出着代价。”
其实开口第一句,就能看出这人水平如何了。
陈默虽然不是专业的。
但最起码的鉴赏水平还是有的。
而且,他也不是第一次唱这首歌了。
眼前这个男人虽说长相斯斯文文,可声音却是十分的粗犷和沙哑,一天不抽三包烟,都唱不出这种感觉来。
仅仅只是一首歌,就得到了陈默的肯定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文壬斯。”
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回答道。
陈默的嘴角微微翘了翘,然后伸出手。
“恭喜你,被录用了。”
“谢谢。”
“不过,我在网上就已经提前说了,咱这是短期的,大概就半个月的时间,这半个月里,你每天都需要准时来这里驻唱,一天三百,如果期间有事,记得提前请假,连续做满半个月的话,我再额外给你加两千。”
“没问题,我要的就是短期的。”
文壬斯很爽快的答应了。
“嗯?”陈默诧异的看了他一眼,“冒昧问一下,您之前是做什么工作的啊?”
“我啊?”
文壬斯笑了笑,拍了拍自己背上的吉他。
“穷游,走到哪算哪,没有工作过。”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
陈默点了点头。
许多人为了追逐梦想,亦或者是洗涤心灵,会选择全国各地穷游。
平时就靠打点零工养活自己。
亦或者是在民宿里当免费义工,包吃包住。
像文壬斯这样,背着把吉他,好歹有个吃饭的家伙,想来日子过的应该还算滋润的。
然而,下一刻,文壬斯就问道:
“对了,我能预支三天的工资吗?”
陈默:???
“刚到潇湘没两天,昨天在天桥下面,遇到个出来打工,没钱买回家车票的大爷,把身上的钱都给他了。”
陈默:……
不是,这年头还真有信这个的?
他忍不住道:“你信不信,今天你换个天桥走,还能在路边刷新出那个大爷。”
文壬斯: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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