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“……神经病!”
有气无力的三个字出口,睁开眼睛,苏招娣觉着仿佛在黑暗里面过了一个世纪之久。
素青色的纱帐顺着木质的床架轻轻垂下,床架上没有精致的雕花,纱帐上也不带半点的沉香。
看着这一切,苏招娣没有太多的迷惘,脑海中很直接地便盘旋而出了三个字,“穿越了?!”
证据很多,比如那素青色的纱帐,便是在如此昏暗的灯光下面,依然可以看到拼缀连接处,暴露在外的无数线头,绝对不是机械时代的产物,即便是,也没有哪个二货,会把这种只配压仓底的残次品,罩在如此名贵的木料上面。
这种木料苏招娣见过,叫不出名字,只知道自己暴发户老爹,花了大价钱买回了一张同种材质的古董太师椅,舍不得坐,于是便束之高阁,结果被自家那偷跑进去的倒霉弟弟一泡尿,浸的差点烂出胃穿孔。
这一泡尿的代价,让苏招娣对自己在家中的地位有了一个更加明确的定位,因为换做自己,屁股开花是必须的,而不会是像这种不痛不痒的怒骂咆哮;但是从平时把弟弟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心怕掉了的老爹口中骂出这样的话,足以证明,这泡尿,不对是这张太师椅,价值不菲。
与那张刚搬回来就已经带着些许虫注的太师椅比起来,做成这张床的木料明显要新鲜许多。
当然,对此等事物来说,新鲜代表的未必是值钱,但却清楚地证明,这绝对不是自己原本所在的那个时代,因为曾经的那个时代,物以稀为贵,只要够少,一千年前的土烧夜壶,绝对能卖出比等身量黄金还要贵的多的价钱。
说了,自家的老爹就是个暴发户,不讲究文化,只讲究气魄,买回一对绝版青花瓷,做的第一件事情,便是摔烂另外一个,以此炫耀独一无二。所以,在自己那个时代,能长出这种木料的树,那是必须绝种了的。
还有一个证据,来自苏招娣自己的身体。
明明是脑袋上被敲了一酒瓶,脖子上被插了一玻璃,可是现在觉着火辣辣痛的地方却在背心,无需照镜子,苏招娣便猜到了,尼玛这是魂穿!如今的这具身体,她敢对着信用卡上的万里长城发誓,绝对不属于原来的自己。
“是潘小婷还是张贝拉?!”脑海中冒出的第二个问号加感叹号。
面对穿越,苏招娣能够表现的如此冷静,以上的俩个名字居功至伟,铁杆书虫,想穿越想疯了,吸引的自己和白藿,三五不时地也陪着她们发着类似的春秋大梦。
结合四年前白藿失踪前的那个晚上,加上今天,也许是昨天,还有可能是前天……在白藿追悼会上,本没有引起自己注意的两次对话,让苏招娣隐隐觉着自己的穿越似乎不是一个巧合。
怪只怪自己对此类话题不够关心,以至于竟然两次都记不起来这个话题到底是有谁发起的,只记得他们聊到一半,潘小婷有些神秘兮兮地问了自己一句,“你说白藿那妮子,该不会没死,而是穿越了吧?”
“穿就穿呗,那是她的事情,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,她是死是穿越,那又有什么区别?”苏招娣回答的很随意,后面还更加不经意地加了一句,“说实话,要真有穿越这种事情,老娘我也想穿越到古代,试试做一回风情万种,倾国倾城,祸国殃民的女人。”
然后,自己就穿越了……
如果说和那俩货没关系,这事情才真的叫撞鬼了呢,说白了,吕青平那个神经病只不过是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了合适的地方,然后被赋予了特殊的使命罢了。
然后……苏招娣决定还是算了,现在看来,就算弄清楚了是谁,想要报复貌似难度也有点大……当然如果真有机会的话,她不介意把那个谁扒光了衣服游街示众,然后,然后……没有然后了,多年的老友,苏招娣想不出来更加残忍的办法来对待她们。
想到吕青平,苏招娣很想骂娘,但一想到对方那张漂亮的脸,便禁不住有些恨不起来。
“都怪自己发骚犯贱!”于是,便只能狠心地把责任推卸到了自己的身上。
现在想来,除了长的漂亮以外,时而懵懂,时而狡黠;时而成熟,时而幼稚……这么多种反差极大的特质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,自己咋就没早点想到他是一个神经病呢,哎,果然是,乱花渐欲,美色迷住了人眼啊。
“有些可惜了。”
甚至有些怜惜起了吕青平的“红颜”薄命,也不知道杀人以后,他会被判多少年。美剧看多了,一想到这么一个漂亮的尤物被塞进一个满是彪形大汉的监狱,她便禁不住觉着菊花一紧。
也不一定,神经病杀人,貌似关的是精神病院。
火辣辣痛的背心,身体貌似半分也动弹不得,苏招娣只能用胡思乱想来打发时间,“希望精神病院的病人们,长的也像监狱里的那么强壮。”
接着,苏招娣便想到,如果没有吕青平的话,陷入某人穿越阴谋的自己,又会是一个怎么死法呢?
下楼梯的时候,失足摔死?游泳的时候,脚抽筋淹死?还是过马路的时候被宝马车撞死……
貌似除了淹死之外,另外的几个死法都有些难看,甚至不及现在这个。说不得回头见了报,那些狗仔们看到如此漂亮的杀人凶手,铁定会给自己编制出无数香艳的死亡剧情。活着没占到便宜,死后YY一把,在如今心肺都暂时不属于自己的苏招娣看来,倒也算得上是一桩子快事。
想到宝马车,苏招娣又联想起白藿了,丫曾经信誓旦旦的说,自己以后要是被车撞死,一定要选宝马,一来显的金贵点,二来还可以借此让社会大众一起控诉,类似于苏招娣的这种为富不仁阶级。
为此,白藿失踪以后,苏招娣专门买了辆宝马,没事就在马路上乱兜,寄希望于哪一天白藿能够突然冲出来,一头撞死在自己的车上,多少也算遂了自己生要见人,死要见尸的夙愿……“好吧,希望吕青平那个神经病,没有进一步将老娘我毁尸灭迹。”
“也不知道老爹老妈,还有老弟现在怎么样了?”
苏招娣有些惭愧,自己竟然兜了那么大的一个圈子,直到现在才想其他们,更加让她愧疚欲再死的是,一想到终于让老爹做了或许是一生中唯一一次的亏本买卖,她心底里面竟然隐隐有些快感。
老爹老妈年纪都大了,现在再生一个女儿貌似也有点晚了,看来商业联姻的工作只能由自己那个倒霉弟弟来完成了。
苏招娣有些遗憾,自己穿越以后,应该已经不存在用在天之灵保佑家人的功能了,否则一定保佑长的有些抱歉的弟弟,找一个又白又美的富二代,最好还是个独身女,这样说不得老爹的资产至少能翻一番,如此这般,自己也算对得起二十多年的养育之恩了。
老爹估计会躲在书房里面呆上一个晚上,抽光一整包烟,然后第二天照常去公司上班;老妈肯定是哭惨了,估计接下来一个月,保姆刘阿姨要受累了,更年期的女人本就不好伺候,八成,菜的咸淡会成为一个长久的话题……
“还有老弟……”想到老弟,苏招娣便有些隐隐的担心。
“万一哪天你家老姐我先死了,记得把我的骨灰和在狗粮里面,喂给旺财,然后我就能附在它身上,从此过上不用上学,不用写作业的无忧无虑生活了,不过记得,以后要对旺财,不对,是你老姐好点,不然我没事就追着你咬。”
以上对话发生在十多年前,旺财刚买回家的时候。直接导致的后果是,以后每次苏招娣抛下老弟一个人溜出去玩,老弟找不到她,便会趴在旺财的狗窝前面一个劲的叫“姐姐,你快出来呀。”
“混蛋老弟,可千万千万不要拿老姐的骨灰去喂旺财啊,旺财老了,更重要的一点……它还是条公狗……”
“吱呀!”
一阵应该是开门的轻响传来,苏招娣打了个哆嗦,连忙闭上眼睛,心口好似打鼓一样的狂跳,“来了,终于来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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